关键词: 招教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江陵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江陵县2022年度公开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江陵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江陵县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确定
资格审查的人选依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范围(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审查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面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验证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下载)和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7日8:30-18:00
地点:江陵县实验初级中学报告厅(玉带园小区旁)
四、防疫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卡显示7天内未到达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区,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所。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或武汉江夏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或武汉江夏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附件:江陵县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江陵县教育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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